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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简章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简章

中山大学是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科专业涵盖文理医工农艺,设有 7 个学部、70个专业学院(系)、10家直属附属医院。我校共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44个。涵盖了除军事学外的所有门类,是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学科门类最为齐全的学校之一。

管理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商学院。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学院之一,管理学院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自成立以来,植根中国背景,融贯全球视野的管理学院秉承“融汇中西管理智慧、培养创业创新精神、践行服务社会责任、作育商界管理精英”的使命,致力于技术创新与管理变革融合的知识创造,培养商界具有创造力和社会责任的管理英才。

我院202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会计博士(DPAcc)、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MBA(工商管理硕士)、MPAcc(会计硕士)、审计硕士(MAud)。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专科毕业后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工作2年或2年以上),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报考工商管理(含EMBA 、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须符合上述(一)至(四)款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大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的报考人员一般要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医疗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医学相关的学历或拥有医疗健康产业相关工作经验。

(七)在职报考会计(1253)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除须符合上述(一)至(四)款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8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从获得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拥有会计、财务、审计、金融、财政、税务、咨询、经济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

(八)其他报考条件参照中山大学当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招生程序

1.报名

1.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

(1)请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 )进行报名,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并缴纳报考费,网上(现场)确认须在3月24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方式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填写错误信息、虚假信息导致不能准考、录取、注册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入学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缴纳报考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完成网上(现场)确认手续。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4月7日至4月12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核)。

2.初试

1.初试内容

初试全国统考试题: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四选一的选择题),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3个模块。

2.初试形式

初试考试方式分为笔试方式和机考方式。机考考试终端分为台式计算机端(以下简称PC端)和移动平板电脑端(以下简称移动PAD端)两种类型,以PC端为主。笔试采取传统纸笔方式。具体方式以报考点公告为准。

3.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生在本人选择并确认的报考点参加初试,具体要求由各报考点进行公布,请及时留意报考点公告。

3.复试

初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复试具体形式和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后通知考生。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和联系电话。

1. 由各招生单位具体通知考生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截止时间等要求,请考生留意各招生单位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按要求提交申请。

2. 考生可按以下清单先行准备申请材料,正式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1)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个人简历;

(3)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请先提供有效证明。考生在2025年9月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主要内容和摘要);

(7)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3.上述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原件由考生留存,录取后提交原件给各招生单位检查。

4.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招生单位,考生相关材料(证件)副本由各招生单位留存。

5.复试考核

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的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以及思想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拟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5.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各招生单位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包括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证书等,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报到日之前通过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单位)、有关科研机构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二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学费、学制及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均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并可申请学校相关奖学金。

1.学制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制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硕士生学制为2-3年,博士生学制为3-4年。

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的学制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各学科专业的学制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招生章程栏目下查阅。

2.学费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币种:人民币)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各专业硕士、博士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s://xxgk.sysu.edu.cn/cat/122 ,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

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收取学费,恢复入学资格后,从入学当月起按所在年级同一专业学生学费标准缴交学费。

上述学费不包括学生的教材费、学生来校接受导师指导的往返交通费、住宿以及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学费按学年度收缴,逾期不交学费的,将不予注册,开学后第三周起予以退学。

3.奖学金

中山大学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具体奖学金评定安排以当年公布的相关工作通知为准。

五、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由中山大学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六、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

1.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

官方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

咨询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电子邮箱:yzba@mail.sysu.edu.cn

2.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N218

邮政编码:510275

官方网址:https://bus.sysu.edu.cn/

咨询电话:(020)84110377

电子邮箱:sysumba@mail.sysu.edu.cn

2.报考点

教育部委托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澳门等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联络的组织工作。

1.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

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 38627835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

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楼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

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若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我校将结合本校实际作出相应调整。

意向登记开启:

请2025年有意愿申请调剂到我大学MBA/MPA/MTA/MEM/MPAcc/Maud管理类联考项目的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并提交调剂意愿征询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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